林长玉 男,汉族,1930年7月 出生,山东省莘县观城镇林庄人。 1942年后在家乡参加儿童团,积极 从事抗日活动;1945年3月加人中国 共产党;1947年9月在高小读书时, 由组织推荐人观城县教师轮训班学 习,同时参加革命工作,翌年2月学 习结业后,分配到观城县林庄任小学 教师;1948年6月人九专署小学教师轮训班学习,任学 习组长;同年10月学习结业后,在观城县林村、耿王村任小学教师、学区组长;1951年9月至1956年3月任中 共观城、观朝县委宣传部干事;期间曾任县直机关农业 合作化工作组组长;1956年3月后,任中共聊城地委文 教部、宣传部干事;1960年4月任中共聊城地委宣传部 文教卫生科、宣传科副科长;其间1964年至1966年6月 先后在堂邑、临清、齐河、茌平等县参加农村“四清” 运动,并任工作组组长;1967年3月成立聊城地革委后, 先后在地革委宣传部、政治部工作;1970年3月任地革 委政治部宣传组副组长;1971年4月任地革委政治部文 化组副组长;1975年3月地革委政治部及其办事机构撤 销,遂调任聊城地区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84年 机构改革时任聊城地区教育局调研员。1987年3月任聊 城教育学院党委书记。翌年5月聊城地区教育学院、聊 城师范学校分设,旋任聊城师范学校党支部书记。系中 共聊城地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1990年12月离休,定 居聊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