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效文(1920~)男,汉族,山东省莱芜市人。1940年3月人伍,任莱芜县抗日大队一中队战士。1940年10月,任八路军第四支队卫生处卫生训练队学员。1941年1月,任八路军四支一团卫生队卫生员。1944年1月,任泰山军分区卫生处卫生班长。1946年3月,任鲁中卫生学校医务学员。1947年2月,任鲁中九师七一团卫生队医助。1947年12月,任鲁中九师七一团二营医生。1949年9月,任第三野战军二十六军七七师 230团副队长。1950年11月,任志愿军26军77师229团队长。1953年3月,任山东第三康复医院三分院院长(行政17级)。1954年4月,任山东省第三康复医院医务处主任。1955年10月,任山东康复二院内科主任。1958年5月至1969年10月,任聊城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曾在淮海战役中立一等功,抗美援朝授予三级勋章一枚,孟良崮战役中立一等功。1985年5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