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成忠同志简介:

刘成忠(1915~1971.4) 莒南县臧家庄子村人。194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担任青年抗日救国先锋队队长。1943年春,在山东分局经济调查研究室耿俊等人的帮助指导下,创办滨海区第一个村级合作社。合作社的资金靠群众集资入股,对无钱入股的群众,他规定可先交一小部分钱,入一小股,以后再增股;合作社定期按股金、劳力分红,从而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他们购进大型织布机,建立了织布组,后改为织布厂,并制造木机分到各户,组织家庭纺织,合作社按时收购他们的布匹。同时,合作社还成立1处油坊。1944年,壮岗区政府号召全区学习臧家庄子合作社的经验。在刘成忠的影响下,全区有30多个村子相继办起了合作社。年底,他被评为莒南县劳动模范。1945年1月,出席了在莒中县寨里河召开的滨海区劳动英雄大会,获劳动英雄称号。当时还专门为他出版一本名为《山东省莒南县合作英雄刘成忠》的小册子。1945年秋天,以臧家庄子合作社为基础,成立了壮岗联合供销社,刘成忠任经理。在他的主持下,区联社设立一个布匹、百货门市部,一座油坊,一处拥有10多台大铁机、两台毛巾机的织布厂,一个木工厂,一个卷烟厂,一个土产收购站和一个运输队。他们并向江苏省柘汪“合成商行”投资入股,派员前往参加经营,还与新浦、上海等地有关单位建立了商业贸易关系。“文化大革命”中,刘咸忠受到不公正对待,于1971年4月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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