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光波同志简介:

耿光波(1903~1978.7) 原名耿成竹。沂源县南安乐村人。1926年毕业于山东省立青州师范学校。1932年秋考入北平大学商学院政治系。1935年12月,参加了“一二·九”学生抗日救亡运动。1936年毕业后,参加北平抗日民族先锋队和华北各界救国会。翌年7月,到山东第三路军做政训工作。抗战爆发后,即脱离国民党,积极从事抗日活动。1938年春至1940年夏,在共产党领导下,组织了鲁南抗敌工作团和鲁南抗敌动员委员会,任动委会常务委员、组织部长。1946年经黎玉、薛暮桥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省战工会行政委员、经济处处长,山东省行政委员会委员,实业厅副厅长兼山东农学院院长等职。1950年7月调农业部工作,先后任农业部计划司副司长、办公厅副主任、农业部机械局副局长等职。1958年,他反对取消商品生产的错误观点,1959年7月受到错误处理,被定为阶级异己分子,开除党籍,调到农业科学院工作,妻子也与之离婚。但他仍坚信党、坚信社会主义、坚信他的冤案一定会昭雪。他和农科院其他人员一起编辑出版了《马恩列斯论农业和农业经济》、《我国农业战线两条道路的斗争》两书。“文化大革命”中再次受到迫害,全家5口人被下放到河南、四川、内蒙、 陕西、 辽宁5地。 周恩来总理对耿光波的冤案了解后非常重视,曾两次批示“重新处理”。1978年7月耿光波病逝。同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78]国政字第41号文件批复,撤销1959年7月对耿光波的错误结论,恢复他的党籍。农业部、农科院为耿光波补开了追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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