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信同志简介:

李树信(1926~1979.5) 莒南县后李家白龙汪村人。1943年到山东沭水县板泉区(今属莒南县)抗日民主政府做青年工作。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2月被选调到大别山区工作。11月,参加淮海战役,曾受到华东野战军第二纵队政治部表彰。1949年渡江战役后,相继到湖北宜昌市公安局和海南岛海口市公安局工作,历任科长、副局长、局长。1962年春节期间,曾赶往海口市郊区,冒着生命危险制止了两个村庄发生的宗族之间的械斗。1976年3月,海口市发生一起轰动一时的“八次纵火案”,他亲临现场,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识破罪犯制造的假象,终于抓住真正的纵火犯。1978年5月,调湛江市担任中共市委常委、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兼公安局长。他走遍公安系统50个单位,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清理了一批积案。1979年5月16日晚上,他带领干警处理一起持枪凶杀案,不幸中弹,17日凌晨5时牺牲。中共广东省委、省革委会授予他模范共产党员称号,批准他为革命烈士。公安部发出通知,号召全国公安战线上的广大干警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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