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家风(1902~1983.5) 沂水县王家庄子村人。出身于贫农家庭。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初逃荒到陕西,参加了工农红军,历任班长、排长、连长、营长。1937年任八路军一一五师教导一旅司令部特务长。抗日战争胜利后,随军挺进东北,先后任东北民主联军第十六师司令部副官、第四野战军四十七军军部管理主任。1949年4月,因伤残复员回乡。回乡后,立即将政府发给他的马匹和两支枪交给当地政府,并供给护送他回家的警卫员上完初中,然后资助80元路费送其回哈尔滨参加工作。当时他身残体弱,不能承受重体力劳动,仍坚持将别人为他代耕的土地要回自己耕种。不久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1955年被选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他同村干部一道,带领群众挖鱼鳞坑,修梯田,筑连环水池,建起蓄水800立方米的塘坝一座,完成了1100亩山地的水土保持工程。1957年,他们的农业社除上交公粮、留足口粮、种子和饲料外,卖给国家6万余公斤粮食。1958年起,先后在王庄公社任管委会副主任和副社长。1963因身体病弱回家休养,仍奔走于驻沂水的机关、工厂、学校、部队及农村讲革命传统和党的历史,有时还到淄博做报告。被群众誉为“沂蒙山区的不老松”。1959年5月他被评为全国烈军属和残废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赴京出席了会议,并参加了国庆十周年观礼。他是山东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政协山东省第三届委员会委员、政协沂水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983年5月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