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茂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县富国镇李果村人,战争年代为惠民县区委书记,1949年参加华东南下干部纵队三支队四大队第六小队,南下浙江温州接管政权。1956年任中共温州地委委员、永嘉县委书记期间,试行“包产到户试验”,被诬为严重的“复辟资本主义”事件,李桂茂被降职至判刑,1983年,浙江省委为其平反,恢复名誉,成为中国农村改革进行试验的先驱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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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李桂茂的晚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