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心培(1915~1989.6) 日照市日照镇十村人。1929年后,先后入日照县立中学、北平山东中学和北平大学读书。1935年“一二·九”学生运动中,他面对军警的大刀、水龙,毫不畏惧,参加了“郭清被害事件”的抬棺游行。翌年2月,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在北平成立,他为首批队员。“七七事变”后,他赴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193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冬受党组织派遣回山东,任中共日照县委宣传部长。 1940年后, 先后任莒南县委书记、县长,鲁中南六地委委员、宣传部长等职。1949年2月,随军南下,任浙江省台州地委副书记。建国后,历任浙江省委委员、组织部副部长,浙江省台州、温州地委书记。1960年,任山东聊城地委书记。后任德州地委书记。1962年任华东局组织部副部长。他身居高位,一尘不染,坚持党性,受到组织的信任和同志们的尊敬。1957年,浙江省仙居县发生全国闻名的群众上访、请愿事件,杨心培代表省委前往处理。他经深入调查和艰苦细致的工作,短时间内即稳定了局面,恢复了正常秩序。粉碎“四人帮”后,历任上海市革委农业办公室党委书记、主任,市革委副主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兼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组长等职。在组织部工作期间,抓紧落实党的干部政策,改正错划右派,平反了一批冤假错案,并积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受到广大干部的敬重。1978~1982年,曾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被选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