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钊,又名王一善,1923年1月生,山东邹平人。193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在山东省长山县六区组织儿童团,参加抗日活动。1939年5月起长山六区青救会长,长山一、七区青救会员、动委会主任。1941年2月山东公学学习,支部委员、第二分队长。1943年沂南县界湖镇中心学校校长。1944年5月沂南县政府文教科副科长,费东县政府文教科副科长。1945年10月后松江省方正县区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长,松江省委宣传部干教科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2月宾县县委书记,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农委副主任、林业部代部长,黑龙江省伊春工委书记、市委第一书记。1963年黑河地委书记。。“文革”中在黑河地区受迫害。1973年大兴安岭地区地委书记。1978年黑龙江省革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1979年3月起黑龙江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哈尔滨市委书记,黑龙江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1985年5月黑龙江省第五届政协主席、党组书记。1988年1月至1993年1月黑龙江省第六届政协主席。1994年离休。中共十三大、十四大代表。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因病于2016年9月7日6时10分在哈尔滨逝世,享年9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