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生(1904~1992) 费县探沂镇王富村人。出身贫农,14岁下煤窑当童工,先后在汤庄、枣庄、探沂等煤矿挖煤。1941年到八路军老三团所办车辋煤矿工作,任生产自救科副科长。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淮海战役期间,任十三纵队担架队指导员,屡次负伤,荣立二等功一次。1948年回乡,任乡、村两级党支部书记。1953年任柴埠乡乡长,带领群众在河滩上造田植树800亩,被评为劳动模范。 同年6月出席华东地区农业劳动模范会议。 1958年任探沂公社党委委员、 副社长。1960年1月出席山东省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受到省政府的表彰奖励。1962年任本村支部书记,积极领导生产,成绩突出,翌年被评为山东省劳动模范。他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工作,于1965年出席了山东省军属代表会议。1969年,探沂公社建设煤矿,王振生老当益壮,亲自担任建矿技术员,勤勤恳恳,直到80多岁才离矿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