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炳华(1912~1993.7) 江西省石城县横江乡秋溪村人。出身贫苦农民家庭。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少年先锋队。1933年1月加入中国工农红军,被编入红一军二师五团。不久便参加著名的反“围剿”战斗。在第五次反“围剿”战斗中,腿部负伤。1934年10月参加长征,任中央警卫营战士,真接担负保卫毛泽东、 朱德、周恩来等中央首长的重任。1935年1月参加遵义会议的保卫工作。是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随部队爬雪山、过草地,几经磨难。1937年,中央警卫营改为八路军总部特务团,他任特务团机枪连一排排长。10月,参加山西雁北夜袭阳明堡战斗,他带领全排战士英勇作战,出色地完成阻击任务。战后,一排受到总部特务团的通令嘉奖,他被记功1次。1940年3月,参加中央特务团组织的干部大队,随陈士榘支队到山东开辟根据地,被分配到山东纵队二支队(后九、二支队合编为山纵二旅)四团,任四连连长。10月,四连在同赣榆县国民党顽固派军队董毓佩旅的一次战斗中,重创顽固派军队,受到旅部的通令嘉奖。是年,奉命抢运从日本侵略军手中搞到的一套军工设备,该设备成为当时山东革命根据地的第一套军工设备。1941年3月,在攻打汤头、白塔日伪据点时,曾炳华要求担任主攻,他攀云梯,登城墙,堵楼道,将据点里面的敌人全部俘获,被记大功1次。1942年夏,任四团二营营长,负责驻十字路的山纵司令部等党、政、军首脑机关的保卫工作。8月,在甲子山战役中左腿负伤。此后,他由一一五师政治部主任肖华介绍,到滨海医院治疗,并在莒南供养。1946年,组织安排他在十字路安家落户。1947年任十字路六村党支部书记。1953年,带头响应国家统购统销的号召,卖了1000多公斤粮食,支援国家建设。1954年负责镇搬运社工作。后搬运社改为运输合作社,他任主任。1970年1月23日,当选为县革委委员。1971年12月28日,被选为中共莒南县第五届委员会委员。是年,被选为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后任莒南县第一、二届政协委员。1981年4月离职休养。1984年10月27日,曾炳华在日照受到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的接见。1993年6月30日,在临沂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宋平等中央领导人的接见。是年7月在十字路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