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 山东省沂水县三十里堡乡刘春岭村人,1915年出生,全家三口人,只有七分山岭薄地,两间破旧草屋。5岁丧父后,母子二人以讨饭为生。几年后,母亲去世,刘春沦为孤儿。他在饥寒交迫的岁月中长大成人,高高的个子,黝黑的面庞,性格耿直憨厚,主持正义,济人之危,深受乡亲们爱戴。1944年11月,丁家官庄解放后,刘春以满腔的革命热情投入到反奸诉苦、减租减息工作中。同年,被推选为农救会长。他带领村民斗地主分田地,穷苦农民过上了丰衣足食的幸福生活。为保卫胜利果实,村里建立健全了民兵组织,有钢枪14支。刘春带领民兵站岗放哨,保卫民主政权。1946年,流亡到昌乐县的国民党沂水县政府,不断派遣特务潜入沂水县东部地区进行破坏,暗杀解放区军政人员和村干部,策划反革命暴乱。1946年6月,国民党沂水县第一特务大队大队长刘志仁的特务队,加紧了对丁家官庄村民主政权的策反活动。他们同混入革命队伍中的反叛分子勾结,阴谋抓捕刘春。为了防止敌人破坏,刘春带领民兵封锁道路、村庄,并在村子东西两个出入口处设立了两个寨门,昼夜加强巡逻。同年7月21日夜,刘志仁带领特务队夜袭了丁家官庄,刘春迅速带领民兵顽强抵抗,由于敌人内外勾结,东西寨门很快被敌攻下。在这紧急关头,刘春一边向敌人射击,一边将提的一竹篮土手雷一个接一个地投向敌人,子弹打光了,土手雷扔完了,刘春不幸被捕。当夜,被敌人杀害在玉皇山顶。为纪念这位革命烈士,中共沂东县委、县政府召开了隆重地追悼大会,追认刘春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并将丁家官庄村改名为刘春岭,以志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