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法同志简介:

山东省沂水县高桥镇张家荣仁村人,1920年出生,全家9口人,仅有3亩耕地,他从15岁起跟父亲外出打短工,勉强糊口度日。1945年2月,他当上了民兵,积极参加支前工作。同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任本村党支部书记,领导群众进行土地改革。1953年任荣仁乡党总支书记,在本村试办了农业合作社,其经验在全乡推广,加快了农业合作化的进程。1956年回村任党支部书记,他带领全村群众苦战三个冬春,修水库一座,建塘坝一处,开挖5公里引水河一条,建成两个机灌站,扩大水浇地面积1680余亩,把320亩山岭薄地整成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田,粮食亩产由90公斤提高到250公斤以上。在1959年到1961年的国家困难时期,向国家交售粮食48万公斤,超交32万公斤。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储备粮达21万公斤,花生油4800公斤,存款420 00元。与此同时,全村的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养猪稳定在650头左右,牛、马、驴等牲畜66头。人均口粮由1957年的132公斤,提高到1963年的276公斤。60年代初期,在农业生产中,他大胆探索,总结出一套比较科学的管理经验,克服了干活一窝峰和出工不出力的弊端。1964年11月18日《大众日报》作了详细报道。1964年3月,他出席了山东省农业先进集体代表会议。1966年去北京参加国庆观礼,受到毛泽东、周恩来等领导人接见。1979年参加了山东省第五届人大代表会议。1981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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