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村(1916—1986),山东省肥城县(现为市)人。1933年在肥城第一高级小学读书期间,组织建立学生自治会,带领学生开展了反对贪污、反对反动宣传及反动教员的学生运动。抗日战争爆发后参加革命,193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二区区委副书记、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共鲁西区委组织干事,中共冀鲁豫区委组织部直属科科长。解放战争期间,先后担任中共元朝县委和冀南地委书记,认真贯彻中央指示,出色完成了土地革命斗争各项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先后担任中共聊城地委组织部部长、副书记、书记,聊城行署专员,中共山东省委常委、农村工作部部长。“文革”期间受到冲击和迫害。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曾任菏泽地委书记、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革委会副主任、书记。1983年,任中共辽宁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