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亚,1911年出生于山东省临清县(今山东省临清市)吕堂村。原国民党第二十六路军中共特别支部书记,宁都起义领导人之一。1920年本村国民小学读书,1924年考入临清城里美国基督教会所办的育英小学,1926年升入该校中学班。后转入山东省立第十一中学学习。1928年考入西北军军官学校,被编入第二大队工兵队。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毕业后,先后任冯玉祥部第三十八师见习参谋、第十三师参谋。10月第二十六路军第二十五师第七十三旅董振堂部上尉参谋。在白色恐怖下,仍然与上级党组织保持着单线联系,并利用同乡、同学等多种关系,秘密从事兵运工作和党的发展工作。1931年夏,奉中共中央指示,在二十六路军建立了中共特别支部,任特支书记。同年10月发展二十六路军参谋长赵博生人党。12月14日,根据中央军委决定,二十六路军特别支部策动了二十六路军全体官兵起义,即历史上著名的宁都起义,刘振亚积极参与了起义的组织领导工作。宁都起义成功后,该部被正式命名为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团,任第五军团十五军四十四师一三O团团长,1932年12月中旬党中央给他颁发了红旗勋章。1932年末调任建(宁)黎(川)泰(宁)警备区参谋长,参加了第二、三、四、五次反“围剿”。历任建(宁)黎(川)泰(宁)警备区参谋长,广昌前线警备区司令等职。1934年10月随红五军团参加长征任军团侦察科长、作战科长。同年冬,当部队到达贵州都匀时,由于积劳成疾,不幸病故,时年2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