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县人,战争年代为滕县区民运部组长,1949年南下浙江,担任於潜县公安局审讯股副股长. 高永瑞 高永瑞,男,汉族, 1921年7月出生,滕州 市南沙河镇南岗村人。 中共党员,1943年参加 革命工作。曾任南岗村 •带付丨1:地卜党 记、滕县一区武工组组 长、县人武部秘书,县教 导队、爆炸队指导员,县公安局审讯干事、短 枪队队员,后在县南部前线负责侦情工作。 1949年4月随军渡江作战南下到浙江省工 作,历任於潜县公安局股长、局长,临安专署、 嘉兴专署公安处科长,嘉兴地区中级人民法 院副院长,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嘉兴分院副检 察长等职。1982年6月在浙江省湖州市离 休(地专级)。 1943年抗日斗争形势严峻。高永瑞始 终以本村小学教员的公开身份从事地下革命 工作,秘密组织小股武装力量。1945年2月 14日(农历正月初二),滕县一区成立不久的 区中二队与日伪军遭遇作战,敌军数百人,为 策应革命武装力量,遂将隐蔽的小股武装组 织公开拉出,从侧面牵制敌军火力,从此由秘 密转公开。后调到部队兵站工作。解放战争 期间,曾回滕县参加游击战,参加了第二次解 放滕县战役。1949年4月随军南下到浙江, 在地方一直从事公安、法院、检察工作,曾多 次立功受奖。1960年2月出席在北京召开 的全国公、检、法会议,受到国家主席及中央 领导人的接见。曾两次参加周恩来总理招待 外国元首的活动,多次参与对中央、省、部级 领导人的保卫工作。离休后定居杭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