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莒南县十字路镇东赤石沟村人,1911年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靠讨饭为生,后落户洙边乡葛家山村。喜欢打猎,练就一手好枪法。25岁时随父返村。1938年春,参加国民党军队,干了8个月便携带1支步枪和80发子弹回到家乡,将枪弹交给八路军。1942年任村抗日游击队队长。1943年春,在赤石沟村伏击“扫荡”日军战斗中,张兴来一枪击毙第一名列队日本兵,日军溃败而去。战后,路镇区武装部召开全区民兵大会授予他“神枪手”称号。194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春,他带领本村12名青壮年参加八路军,被编入滨海军区六团二营六连。8月间,六团攻打高密县墩上日军据点时,张兴来在2个小时内用30发子弹,击毙日军指挥官和碉堡中的机枪手20名。战后,六团召开庆功大会,授予他“战斗英雄”称号。1945年,复员回家。1947年2月,他被调到县民兵爆炸队,学会埋“钉子雷”、“绊雷”、“钢簧雷”等技术。5月,他随爆破队在劈石头一带布雷1000余个,当莒县方面的国民党军队1000余人向南行进闯进雷区时,炸死、炸伤50余名,缴获步枪30余支。战后,中共莒南县委和县武装部在石杭头村召开庆功大会,授予他“爆炸英雄”称号。10月19日,国民党军八十三师一部进犯东赤石沟村,他带领民兵在大街小巷埋设地雷近百个,不幸触雷,壮烈牺牲。莒南县人民武装部授予他“战斗英雄”称号,并号召全县民兵学习他的模范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