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名姜竹山、姜庆台,江苏滨海人。10岁开始到上海工厂当学徒。民国28年(1939年),进上海法租界巡捕房做巡捕。民国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上海地下党警察委员会卢湾分局、常熟分局支部委员、书记,地下党警察委员会委员。抗战胜利,国共两党和谈期间,利用其合法身份做警卫工作。1949年5月,任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察处副处长,后任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局长、经济保卫三处副处长、处长。1958年2月,任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59年4月,调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庭庭长。1963年1月,任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文化大革命”期间被隔离审查1年。70年代后期,任上海市公安局治安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