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1991),又名杨凤峨,男,汉族 1915年10月牛.,山东乐陵人。193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高小文化程度。1983年5月离休,享受副地级政治、生活待遇。1991年5月病故。1940年前在家乡乐陵县朱家集K双庙苏家乡杨赞子家村务农、做小生意。1940年1-7月,任靖元县二区五乡人武自卫队队长。7—11月,在边区旅部教导营学习训练。1940年12月至1942年6月,任靖元县三区人武自卫大队大队长。1942年6月至1943年6月,任靖元县一区人武自卫大队大队长。1943年6月至1945年1月,任靖元县三区人武自卫大队大队长。1945年1-2月,任中共靖元县委工作组组长。3—9月,参加中共渤海区委群训班学习。1945年10月至1946年6月,参加中共渤海区委工作队,在惠民县第五区王家店子、刘家集村一带工作。1946年7月至1947年2月,任惠民县五区人武部部长,后兼区委副书记。1947年3—8月,任鲁中支前营营长。1947年8月至1948年3月,任惠民县人武部副部长、机关党总支委员、人武部党支部书记。1948年3—6月,参加中共阳信地委组织的整党学习,任组长。1948年7月至1949年2月,任中共惠民县李家庄区委书记。1949年2月,编入华东南下干部纵队第三支队第四大队,任民运组组长,随军南下,后调任第三中队党委委员、组织部长,参加渡江战役。 5月到达浙江杭州,6月到温州,任温州专署房产管理处处长。7—8月,调温州专署公安部任行政科副科长。1949年9月至1951年7月,任中共玉环县委常委、组织部长。1951年6月至1952年9月,任中共玉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51年6—12月在华东局党校学习,1952年1一9月抽调到地委工作队在青田县开展土改工作)。1952年10月至1953年3月,任中共青田县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县监察委员会书记、县委党校主任。1953年3月至1954年8月,任中共庆元县委书记兼县人武部政治委员、县财政贸易部党委书记。1954年8月至1958年5月,任中共温州地委供销手工业部(手工业部)副部长(I954年9月至1955年3月兼任专署供销党组书记,1955年6—9月在温州疗养院休养,1958年2—5月兼任浙江省手工业联社温州专区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1958年5月至1959年10月,任中共温州地委工业交通工作部副部长(1958年7月至1959年5月兼任专署轻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1959年10月至1962年I月,任温州工业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1962年2月至1976年10月,任温州雪山疗养院院长。1976年10月至1978年12月,待分配。1979年I月至1983年5月,在温州市人民政府视察室任视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