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宝三 1919年2月6日出生于河南省永城县茴村乡翟庄村前翟庄。1935年3月参加国民革命军第29军;1939年2月参加永城县抗日救亡学生队;后编入新四军游击支队、新四军第6支队3团、八路军第4纵队6旅16团、12旅34团、淮北军区泗南大队、11旅独立大队、鲁西11军分区、豫皖苏3分区、商丘军分区。在战斗中,历任班长、区队长、排长、连指导员、党支书(刺杀大队)兼刺杀教员、连长、副营长、营长、营长兼书记、大队长等职。新中国成立前夕,在华中军区郑州铁路警备司令部工作,任警备1团和2团副参谋长。 新中国成立之后,在铁道部郑州铁路管理局郑州铁路公安段任副段长、段长、铁道部公安干部学校任队长、指导员、铁道部第5设计院副院长(未到任)、后在铁道部建厂工程局(现中国中铁建工集团)做领导工作行政10级 (铁路)。于1982年离职休养,离休后任铁道部老战士协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