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修竹同志简介:

张修竹(1916~1996) 1916年3月16日生,山东省文登市天福山乡文登沟于家村人。1924年至1928年在本村小学读书。1929年至1935年2月在家务农。193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支部宣传委员。11月参加中共领导的胶东五县“一一.四”农民暴动。1936年7月同区委书记接头时被敌人逮捕,严刑拷打仍不屈服。因无证据,关押七天后获释。1936年12月任中共胶东特委委员。全国抗战爆发后,1937年12月参加天福山武装抗日起义。1938年1月又参加党领导的威海武装抗日起义,任山东省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军政委员会委员、第三军经理(军需)部部长。9月至11月调任山东蓬莱、黄县、掖县渔民工作队队长。1938年12月至1939年2月任中共山东黄县秘密县委书记。1939年4月至8月任中共山东胶东北海、南海地委职工部部长、地委常委。同年被选为出席中共七大代表。9月离开山东赴延安。途中因七大延期举行,到晋东南八路军总部党校学习。1940年10月到延安。1941年4月至9月参加中央敌后工作训练班学习。同年10月至1942年1月回山东七大代表团自学。1942年2月至1945年3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参加整风运动。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山东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6月至8月住中央党校,学习七大文件。同年8月至1948年8月任中国解放区职工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常务委员。1945年8月下旬至11月赴东北。12月到沈阳中共中央东北局驻地,分配在东北局军工部工作,参与接收日、伪军工厂。1946年5月至6月在东北局军工部政治部担任人事工作。7月至年底任东北民主联军军事工业部第八厂政治委员。1947年5月至1948年1月任中共哈尔滨市道外区委书记。1947年9月起任中共哈尔滨市委委员。1948年1月至10月任中共哈尔滨特别市道外中心区委书记兼执法处政治委员。同年10月至1949年4月任哈尔滨市职工总工会主任、中共哈尔滨市职工总工会党组书记。1949年5月至1950年3月任松江省职工总工会主任。1949年6月至12月任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工会联合会党组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月至7月任鞍山市总工会副主席、中共鞍山市委委员。7月调全国总工会工作。同年9月至1953年5月任全国总工会文教部副部长。1953年5月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同年6月至1955年6月任全国总工会宣教部部长。1955年7月至1962年11月任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1955年8月当选为全国总工会第七届主席团委员。1962年11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国务院农林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中共中央农林政治部主任。“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粉碎“四人帮”后,1978年3月至1979年5月任国家农垦总局副局长。1979年5月至1982年5月任农垦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1982年退居二线。1995年8月离职休养。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八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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