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鹏,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陶家岭居委会人。1921年12月出生,1938年10月参加八路军四支队;193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1月任新甫县清泥区农救会主任。 1945年5月到鲁中三地委干部培训班学习。同年10月随鲁中三师北上支援东北,任松江省通河县桦树区区长。 1947年任通河县三站区区委书记;1948年4月任通河县城关区区委书记。 1949年1月被选拔到“优秀基层干部团”,南下支援江南,任江西省吉水县民运部副部长, 10月任中共吉水县组织部部长。1951年7月任中共吉水县县委书记;1953年5月调任江西省天河煤矿党委书记兼矿长(地委委员);1957年7月任江西省重工业厅副厅长; 1958年3月任江西省煤炭管理局副局长;1959年10月任江西省煤炭管理局局长。1961年1月任中共江西省萍乡市书记处书记,8月兼任萍乡矿务局局长;1964年9月,任安徽省淮南矿务局党委书记、局长;1966年7月任中共淮南市委副书记兼淮南矿务局党委书记。1979年11月任安徽省淮南煤炭会战指挥部党委书记、总指挥; 1982年6月任中共淮南市委副书记;1983年10月任淮南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1985年2月任淮南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988年2月退居二线,1989年7月离休(正地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