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参加革命,战争年代为山东省渤海区沾化县干部,1949年参加华东南下干部纵队三支队四大队四中队七小队,南下浙江接管政权, 房树杰男,汉族,1925 年12月出生,山东沾化人, 1945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 中共党员,曾任浙江省人大常 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主要业绩:1944年后人 解放区耀南中学学习,1945 年初,分配到沾化县富国区北 韩村任小学教员。1948年任 沾化县富国区人民政府文书。1949年初,响应党 的号召,参加南下干部总队第四大队第四中队编 入第三野战军25军,随军南下,于1949年4月 20日夜参加渡江战役后,分配到浙江工作,从1949 年7月起,先后在浙江省丽水地区、温州地区(市) 公安机关工作。历任副股长、股长,副科长、科 长。1953年调浙江省公安厅工作,历任科长,办 公室副主任、主任、治安处长,公安厅机关党委 副书记。“文革”中受迫害。1983年调浙江省人大 常委会办公厅工作,任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 机关党总支书记、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在 省公安厅和省人大办公厅工作期间,兼任全国青 少年犯罪学会理事。曾被浙江省公安厅评为“先 进工作者。”房树杰同志是在国家民族灾难深重的 时刻,在革命进步思想的感召下,不顾身为独子 的家庭困难,毅然投身到革命队伍中。在长期革 命生涯中,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一贯认真负责, 努力工作,淡薄名利,甘作奉献。在被党培养提 拔担任了一定领导职务后,依然保持人民公仆本 色,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谦虚谨慎,廉洁自律,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乐于助人,对 党,对人民,对革命事业无限忠诚,他始终坚持 加强政治学习,认真领会党的方针政策,一贯与 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