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坤玉(1925.07¬—1955.08)诸城市石桥子镇人。汉族。194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任村长六个月,又干村公安员,于1952年脱产任十一区公安特派员,1954年到县公安局任治安股股员。他工作不怕苦和累,一贯积极。1955年8月8日,赵坤玉等4同志前去十七区窝乐村逮捕漏网反革命分子,逮捕3人,有1名当晚九点左右潜逃,赵坤玉与治安股股长宋学廷跟踪追捕。次日早晨六时,赶到今辛兴镇前齐沟村,两人又分头追赶,赵坤玉在追捕途中不幸牺牲。1956年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赵坤玉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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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赵坤玉的晚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