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占英同志是山东省武城县董王庄南北官庄人。少年时代,她在学校读书期间,就接受了民主进步思想。抗日战争爆发后,在风起云涌的抗日救亡群众运动的激励下,向往共产党,向往八路军,毫不留恋平和的家庭生活,积极投入了血与火的民族解放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她在家乡从事教育工作,热情向人民宣传革命思想,解放初期,她随南下大军,从山东来到湖南省慈利县公安局工作,先后担任过衡阳市公安局侦察股干事,治安股干事,副股长,长沙市电机厂保卫科副科长等职务。一九六二年来到国营大通湖农场后,历任保卫科副科长、职工子弟学校副校长、职工医院副主任、大通湖糖厂革委会副主任、副厂长等职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王占英同志以加倍的热诚从事自己担负的领导工作,一九八零年十二月,年岁已高的王占英同志光荣离休,按政策享受县团级干部的有关待遇。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古历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九日)十一时十分在国营大通湖农场职工医院逝世,终年六十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