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柱,男,汉族,1912年5月出生,山东省荣成市崖西镇大蒿泊村人,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少将军衔。; 1938年1月历任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第八大队大队长,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五支队营长;1938年4月八路军山东纵队五支队第61团参谋长;1939年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七支队参谋长;1940年9月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二旅参谋主任;1941年8月八路军山东纵队第四旅参谋处长;1945年8月历任鲁中军区泰山军分区参谋长,副司令员;1945年10月鲁中军区泰山军分区司令员;1948年8月鲁中南纵队第46师师长;1949年1月第三野战军35军参谋长;1949年9月鲁中南军区参谋长;1950年历任华东军区公安部队副参谋长,华东军区司令部办公厅副主任;1953年1月解放军空军第四军参谋长(期间:解放军军事学院空军系高级速成班学习);1958年7月空军学院高级系系主任;1963年8月空军第三军副军长;1969年3月沈阳军区空军副司令员;1978年沈阳军区空军顾问;1981年9月离职休养;1985年5月17日病逝于沈阳,终年73岁。1957年6月曾荣获共和国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1955年9月授予空军大校军衔,1961年8月晋升少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