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森同志简介:

女。原名于福嘉。山东省文登县大水泊镇西南台村。1922年出生,少年时受哥哥于瓯江的影响, 接受共产党的教育,向往革命。1937年高小毕生。翌年1月约堂姐于岐、侄女于淼,经哥哥介绍,瞒着重病的母亲,加入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在第一封家信中, 她写道:“我们宁肯死在抗日的战场上,也不死在炕头上!”“国难当头, 忠孝不能两全,为国尽忠,就是最大的尽孝。”入伍后,积极参加业余剧团演出,宣传抗日救国。同年夏,分配到胶东抗日军政干部学校学习,任班长。秋,加入共产党。1940年,担任威海卫妇救会长,化名王雪梅。当年夏,在胶东区党委党校学习。秋,在墩前村(今属荣成市)发动妇女拥军支前,把平日省下的鞋赠给送信的同志穿, 把积攒的11元钱,送给烈属梁大娘,大娘不收,她说:“大哥为革命牺牲,我就是你的亲闺女,这点心意就算闺女孝敬母亲吧。”工作3个月,妇救会员由20多人发展到50余人,培养了3名女党员,发动妇女做鞋,一次上交300双,受到中共威海工委的表扬。1942年冬,由于汉奸告密,被日军宪兵队逮捕。宪兵队长星野问她: “你的小姑娘不老实在家,出来干什么的八路?”于愤然回答:“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横行霸道,连鸡狗都不得安宁,不把你们赶出去,中国人民就不能过安稳日子! ”星野用刑逼供,她咬紧牙关,一声不吭。敌人用灌辣椒水、石灰水,往手指、脚指里钉竹签等酷刑,折磨她7天7夜,死去活来,但她宁死不屈。她鼓励难友们说: “咱们是为穷人不受苦而受刑的,为人民死而无怨。不管怎样,我们决不出卖同志, 坚持同敌人斗争到底。”当得知党组织正在设法营救她时,深怕党为她付出更大代价, 便决然咬破手指,在监狱墙壁上写下:“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然后,将衣服撕成布条扭成绳,悬梁殉国。年仅19岁。

纪念文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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