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于洪珊。山东省文登县大水泊镇南疃人,1915年5月出生于富裕农民家庭。小学读书时, 跳级数次,提前1年考入文登中学。1932年,在全省毕业通考中,成绩排第三名,获奖章。同年,考入济南省立师范学校。这期间,阅读马克思经典著作和其它进步书刊, 积极参加学生爱国运动。 1936年加入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937年“七七事变”,学校停办,离校回乡,在望浆寺小学任教。见同居的兄长购买土地, 便开导说:“这是什么时候了,你还买地?将来多余的土地房子都该分给穷人。 ”他与自家雇工平起平坐,说:“将来解放雇工,取消剥削!”不久,参加国民党文登县政府以准备抗日的名义举办的小学教员军政训练班,任队长。1938年2月9日,瞒着家人,与刘汉等到大水泊参加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五大队,不久加入共产党,任中队指导员。是年秋,任掖县警卫大队政委;冬,到胶东区党委保卫局作秘书工作。 1939年初,任五支队后方司令部警卫营独立营政委。1939年7~10月,调任中共胶东区北海区特委书记。当年11月被选为中共“七大代表”,赴延安参加“七大”会议。12月底,到晋东南中共北方局机关,因阎锡山进攻新军事件被阻。1940年夏抵达延安。因“七大”会议延期,入中央马列学院学习。1941年冬,入中央党校学习。1942年,在延安整风后期,中央党校开展所谓“抢救”运动,因参加文登教员学习班,被怀疑是国民党员,受到隔离审查,精神压力极大,忧郁成疾,入中央医院诊治无效逝世。当年,毛泽东主席亲自到党校讲话,宣布为“抢救”运动中所有受到打击迫害的同志平反昭雪。洪锦离家后, 仅给父母写过一封信,说:“忠孝不能两全,儿投身革命事业,望父母保重。”乡人于敬远见到他,问他怎么不回家,他说:“家里我放心。革命不成功,我不回家。”烈士有3个女儿,均参加革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