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王振东,山东省文登县葛家镇东旺疃人。1913年5月出生于贫农家庭,以乞讨和给地主扛活为生。1934年参加于得水领导的武术房和武装小组。1935年参加中共胶东特委领导的“一一·四”暴动。暴动失败后,跟随于得水在昆嵛山区坚持武装斗争。 1936年7月加入共产党。1937年12月24日,参加天福山起义。1938年2月13日, 参加解放牟平城和雷神庙战斗。当日军从庙南门冲入时,他隐避在大门后,向冲到身边的敌人连发两枪,两个日军应声倒地,其余敌人纷纷退到门外,架起机枪向院中扫射。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他临危不惧,机智勇敢,为三军击退日军、 冲出包围起了重大作用。1940年3月,李启明率胶东抗日联军第七大队由蓬黄战区东来, 支援东海第二次抗日武装起义。初仅30余人,不久发展到170余人, 主要活动在昆嵛山周围,神出鬼没,侦察、袭击日伪顽军,使郑维屏等“抗八联军”闻风丧胆。 建国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威海水警区石岛巡防区主任。因积劳成疾,于荣成穆家岛病故,批准为革命烈士,葬于文城烈士陵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