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4-11-1985-4-24) 原名洪武。山东省长清县德峪村人。1918年入本村私塾读书。1929年入长清县立初级中学学习。1932年考入山东省济南高级中学。1936年人山东省政府地方行政人员训练所统计班学习,参加抗日救亡团体文化友联社,后任长清县政府统计室科员。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长清县第三区民众抗日动员委员会主任。1939年1月任本村小学教员。8月任长清县第三区抗日区公所区长。次年1月任长清县抗日政府县长。1942年8月任冀鲁豫边区第一专署(泰西)公安处长。1944年1月任第五专署公安处长,后任公安分局局长。1948年1月任冀鲁豫黄河水利委员会第一修防处主任。次年1月任黄河水利委员会第五修防处主任、引黄灌溉济卫工程处处长。1952年8月任黄河水利委员会计划处处长。1956年12月任黄河勘测设计院院长。1961年12月任黄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73年7月任河南省水利局党的核心组副组长。1978年任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1981年7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