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11.2~1996.12.20)山东省莱芜市温家庄人。1938年10月参加革命,1940年8月在鲁中抗大学校学习, 194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年9月至1948年3月先后任莱芜县公安部队指导员、公安股长;章历县公安局股长、兼一区区委书记,县公安局副局长;邹平县公安局长。期间,主要带领公安部队和武工队在环境恶化地区和敌占区开展对敌斗争, 开辟工作, 与敌作战百余次,活捉敌百余人,配合鲁中和渤海部队攻克敌据点五处。1949年9月任邹平县县长,1953年6月任淄博专署法院院长,1954年10月任淄博专员公署副专员,1955年专署改市至1963年9月任副市长, 先后分管政法、矿山、交通、邮电、农业、城市建设等项工作。1958年组织领导淄黑公路、张博公路、淄城大桥的修建。1959年山东省在淄博召开土铁路建设现场会,拍摄了新闻影片,并将这一经验在全省总结推广。1960年以后,主要分管农业,重点抓张店、卫固、中埠一带输电、排灌,魏家庄变电站修建和石马水库输电、萌山水库大坝配套输电及其灌溉渠道和马鞍山扬程站工程的建设。1963年10月任周村区委书记。“文革”期间被迫离职。1968年3月落实政策后,任周村区革委副主任、主任,周村区委副书记、书记。1978年10月,在政协淄博市四届一次会议上被选为副主席, 同时任市政协党组副书记,主持市政协的日常工作。1982年3月,在政协淄博市五届一次会议上再次当选为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