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圣(1920.11- 2005.4),又名刘明,男,山东莱芜人。1939年5月加人中国共产党。1938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 1938年5月至1939年7月,任山东省莱芜县羊里乡陈家庄村民兵组织干部。1939年8月至12月,在八路军四支队教导队学习。1940年1月至1941年3月,任莱芜县文博乡盘查站站长。1941年4月至8月,任莱芜县茶叶区公安特派员。1941年9月至1942年6月,任莱芜县 抬头区公安特派员。1942年12月至1946年3月,任莱芜县华山区公安特派员。1946年4月至1948年12月,任历城县公安局侦察股长。1949年1月至3月,在中共中央华东局党校学习。1949年4月至5月,随军南下。 1949年5月至1951年3月,任浙江省吴兴县公安局副局长。1951年3月至1953年1月,任浙江省海盐县公安局局长。1953年2月至1954年2月,在北京中央公安学院学习。1954年3 月至11月,任浙江省公安厅一处侦察科长。1954年12月至1956年5月,任浙江省公安厅一处副处长。1956年6月至1976年,任中国国际旅行社杭州分社经理兼杭州饭店经理。1976年至1978年6月,任杭州饭店经理。1978年7月至1979年4月,任浙江中国旅行社经理。1979年4月至1981年4月,任浙江省旅游局副局长兼浙江中国旅行社经理。1981年5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