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福田 汉族,生于民国17年(1928年),山东日照人,民国34年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革命后,曾在家乡村、乡、区担任政工工作,山东日照县城东区教导员,中共涛雒区委委员,区党校支部书记,班主任等职,上海解放后任上海市公安局邑庙分局派出所所长、科长职务。赵福田1954年就任上海大中华橡胶总厂公方代表,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调任中共大中华橡胶二厂总支书记兼厂长,1957年调任正泰橡胶厂经理。1966年调中国橡胶工业公司青岛分公司副经理,后又担任青岛市化学工业局副局长。1981年调回上海担任上海市橡胶工业公司经理至1984年。1989年12月离休。1989年5月被化学工业部橡胶司授予“建国以来为我国橡胶工业作出重要贡献”的50名受表彰人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