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名叶善箴、善针、乙公,安徽黟县人。民国16年(1927年),从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毕业。后在安徽、浙江等地从事教学工作。民国24年,入北平师范大学教育系学习。民国26年10月参加革命,任皖南新四军第一支队服务团助理秘书,后任新四军军部服务团助理秘书。民国27年2月,任新四军皖南军部参谋处参谋、书记室主任兼行政工作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同年12月,兼司令部秘书处秘书。民国30年1月,“皖南事变”中经突围辗转半年归队,任新四军第6师师部秘书。同年12月,任新四军苏北军部秘书兼书记室主任。在新四军军部工作期间,为新四军起草了许多重要文件,被陈毅称赞为“学有所本,性有所近”。民国33年6月,任中共华中局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后兼建设大学教授。民国35年2月,任山东大学教授兼预科部主任。民国37年4月,任中共中央华东局政策研究室研究员。1949年5月,任上海市军管会法院接收处副处长。同年8月,任上海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兼秘书长。1953年3月,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政法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1955年1月,任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1958年9月,任上海社会科学院图书馆馆长。70年代初期,参加“二十四史”的标点工作。1979年3月,任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