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书魁,曾用名刘书礼,男,山东省平原县人,1921年1月生,194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1年5月参加革命,历任渤海二专署公安局审讯科干事,渤海二军分区后勤处保卫干事、特派员,华东军区解教总团组织处保卫科科员、解教总团第八团组织股保卫干事,南京市公安局第二处政治指导员、第十分局政治协理员、代理分局长,江苏省委政法办公室、省委政法部政法组织员。1957年5月调至奉贤县工作,历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南桥公社党委书记,江海公社党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1984年12月离休,享受司局级待遇。刘书魁 时光飞逝,一转眼,我们即将迎来伟 大祖国的六十华诞。作为无数新中国创 建者中的一员,我抚今追昔,不仅感慨万 千。“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五百 年。”我的思绪仿佛又回到了那战火纷飞 的战争年代。 1920年农历十二月初八,我出生于 山东省平原县的贫农家庭。受生活所 迫,十岁就开始种田维持生计,十五岁到 亲戚开的饭店当伙计,勉强糊口。1941 年5月,我在革命同志的感召下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正式成为一名共 产党员,在家乡开展地下工作,积极配合八路军主力部队开展反“扫 荡”,沉重地打击了日寇的嚣张气焰。经过八年艰苦卓绝的斗争,终 于消灭了穷凶极恶的日本侵略者。 抗战胜利没多久,国民党反动派就撕毁和平协议,向解放区发 动进攻,由此拉开了三年解放战争的帷幕。我积极响应毛主席、党 中央的号召,投身到如火如荼的革命战争中。记得那是在1946年2 月,我调到渤海军区第二军分区后勤处任保卫于事,12月担任特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