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张庭谱,字贤普,江苏省如东县上漫乡(今饮泉乡)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当选为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上海市委委员,江苏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人民委员会委员。1928年,江苏如皋西乡“五一”农民起义失败,白色恐怖笼罩着如皋东乡,王范仍在当地坚持斗争。1930年春,他与红十四军一支队二大队代表冯步洲取得联系,召开有80余人参加的会议,健全了上、下漫一带中共党的组织。王范被推选为党支部书记,并决定进行武装暴动的准备工作。为购买枪支弹药,王范带领党员向地主、富农征集了3万多银洋,送到红十四军军部去,并配合红军攻打江家园,击毙恶霸吴省吾。一些大地主惊恐万状,纷纷逃亡。不久,大批国民党军队开到掘港一带对红军实行“围剿”,活跃在如东一带的红军队伍失散,地主武装挨家挨户搜查共产党人和红军战士,王范不得不转移上海。1931年1月,王范考上巡捕,在上海四马路巡捕房当巡捕。未几,即与打入巡捕房的党员取得联系,于1931年11月正式恢复了党的组织关系,旋任四马路巡捕房党支部书记,从事党的地下活动。1932年4月,因沪中区委宣传部负责人被捕叛变,王范被捕。那个叛徒只知道王范当过红军,不知道他是巡捕房党支部书记。在对证时王范全盘否认,国民党当局没有掌握到任何证据,只好以“共产党嫌疑犯”的“罪名”判处王范10年有期徒刑,解往南京陆军监狱关押。1937年8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经八路军驻南京办事处与国民党当局交涉,王范获释。在出狱的当天,就要求恢复党的组织关系,并接受了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年10月,改名王凡,奔赴延安,进中央党校学习,担任党总支组织委员。1938年4月起,王范开始从事党的治安保卫工作,在延安(边区)保安处先后担任科长、副部长等职务,负责保卫中共中央机关、毛泽东主席。在此期间,领导侦破了一起暗藏敌特的重大案件,被评为“锄奸模范”,受到党中央及西北局的表扬和奖励。抗日战争胜利后,王范调任热河省公安厅副厅长,后任冀察热辽区行署公安局长、冀察热辽社会部副部长兼热河省公安厅厅长。1946年,领导破获了赤峰天主堂反革命案。当时“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国民党方面的代表为此案件向美国代表马歇尔“告状”。热河省公安厅即把确凿罪证交给“执行部”,并当面对证。结果美、蒋代表在事实面前哑口无言,狼狈不堪。在此之后,王范带领公安人员侦破了一起重大的“黑龙土匪案”,一次捕获300多名土匪,解除了林西境内的匪患。1949年初,中共中央社会部要王范为中共中央机关、毛泽东主席进驻北平做好准备工作。北平和平解放时,敌情十分复杂,王范夜以继日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中共中央机关及领导同志安排住地,布置警卫。同年4月,毛泽东主席等中央领导进入北平时,王范乘坐第一辆汽车在前面开路,胜利地完成了保卫任务。渡江战役开始,王范接受进入上海后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着手组建了中共中央华东局保卫处。1949年5月,上海解放,王范率领保卫处的干部、战士进入上海。当时,上海敌特活动十分猖獗,谋图暗害华东局首长。王范配合公安机关加强侦破工作,使国民党特务头子戴笠、毛人凤培植的亲信、暗杀老手刘金德以及“反共救国军”的一些头目纷纷落网,确保了华东局党政机关及领导人的安全。1950年初,王范调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公安部副部长。1955年,担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中共党组书记、检察长。坚持“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顶住来自“左”的和右的干扰,敢于依法办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1956年,为了在清案工作中统一政策思想,总结经验教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共上海市委的指示,搞了“清案二十八条”和“冤错案例”,多次在干部会上强调捕人要少,打击要准,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不要像“猫儿爪子”就知道抓人。结果在整风反右运动中,被扣上“忽视党的领导”、“忽视无产阶级专政”、“思想右倾”、“立场不稳”、“包庇反革命”等帽子,多次受到重点批判。但坚持真理,阐明自己的正确主张,在巨大的压力下并不屈服。之后,中共上海市委对王范作出“调职、不作处分”的决定,下放到上海七一人民公社担任工业部副部长,后任公社党委副书记。1962年,王范调江苏省体育运动委员会任中共党组书记、体委主任。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王范深入到一些省市进行考察,目睹许多老干部被冲击、被罢官,并且遭到体罚和批斗,觉得不可思议,预感到这场动乱必然会给党的事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于是,他写信给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如实反映各地情况。1967年1月12日,王范给中央领导人写信称“我跟党走了41年,没有任何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真正做到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党。现在通行着一条极端错误的路线,被坏人利用,我尽到最后的努力,洒尽我最后的热血为党尽忠。”然后开枪自杀身亡。1978年4月,中共江苏省委为王范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