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金宝(1915-2008)金坛市直溪镇建昌人。1942年10月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任茅东县沈渎区太平乡农抗会主任。1943年起先后任建昌区游击小组组长,华阳乡党支部书记、指导员,茅东第四中队长,天湖乡党支部书记、乡长。1945年10月任茅东县警卫团一营党支部书记,并随军渡江北撤。1946年6月起先后任华东军区特务团政治处保卫干事,华东野战军第四纵队十一师三十二团政治处干事、副股长。1948年1月起先后任三十二军六十八师二0三团政治处保卫股长,一师政治部保卫科副科长。1952年9月在苏南文化补习班任第一大队政治教导员,1953年1月在江苏省转业干部速成中学政治处任组织科长。1953年8月转业地方,任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1955年12月任无锡市司法局副局长,1958年1月任无锡市人民法院院长,1959年9月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66年1月至1967年6月在华东疗养院疗养,1967年6月至1979年7月,出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79年7月为法律顾问,1982年9月离职休养,享受地市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