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庆寿(1921-1999)江苏省金坛市金城镇白塔左墓里高村人。抗日战争爆发后,参加地方农民抗日自卫团。1939年1月正式参加革命工作,任金坛金六区鸣风乡副乡长、农会主任,194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3年3月任中共茅东县建昌区委副书记,1944年2月任茅东县警卫团二营党支部书记。1945年10月随军渡江北撤,11月在华中特务团任政治委员。1947年2月在山东莱芜战役中负伤,被评为一等伤残军人。1948年6月在山东省渤海行政专员公署任民政局科员。1950年7月调金坛县人民政府任民政科科长,1952年10月任中共金坛县委城市工作部副部长(主持工作),1953年7月起兼任金坛县总工会代主席、主席。1956年3月调镇江专员公署任工业科科长,1957年6月任工业局副局长,1979年8月任镇江地区民政局顾问。1985年12月离职休养,享受地市级政治生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