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洁(1917-1999)女,原名单利清,曾用名周建英、周剑英,浙江长兴人。高中肄业。1937年12月在江西省南昌市参加江西省抗日青年服务团,后编入第二大队赴吉安县开展宣传工作。1938年8月在皖南云岭参加新四军军部战地服务团,为民运工作组干部,同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长兴县政治工作组组长,中共浙西特委机关工作干部,中共长兴县委委员、妇女部长,嘉兴县委委员、妇女部长。1942年3月调茅山地区,先后任中共太滆地委和茅山地委调研组组员、党支部书记,中共长滆中心县委和长滆县委委员、组织部长,金丹(亦称丹南)县委委员、组织部长。1945年9月随新四军北撤山东,在华东党校学习后先后任山东省支前政治部干部科科员,省政府人事处干部科科员、统计科干事。1947年8月调东北,任中共临江县委组织部干事,1948年回山东任益都县辛庄区委副书记、中共山东分局组织部干部科干事。1945年5月南下苏南,上海解放后,先后任上海市外侨事务处人事秘书、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副部长;1956年2月起先后任中共上海市新成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监察委员会副书记、区审干委员会委员;1960年1月起先后任静安区监察委员会副书记,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常驻静安区监察组副组长;1973年7月起任静安区委组织组工作人员、复查组组长;1979年7月起先后任静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行政13级,1983年9月离职休养,享受上海市正局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