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克成(1921-1998)江苏省金坛市朱林镇西岗高桥村人。194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事地下抗日斗争。1943年9月任溧阳县后周区区大队事务管理排排长。1944年1月参加新四军十六旅教导队学习,9月起任溧阳县指前区区大队副大队长。1945年6月任溧阳县警卫连副政治指导员,11月随新四军北撤,后任华东野战军四纵队七O团一连政治指导员。1947年2月在山东省枣庄战斗中负伤,住北海、惠民等后方医院治疗达两年之久。1949年4月渡江战役胜利后奉命参加镇江火车站接管工作,任铁道部队副教导员。1949年10月转业,历任丹徒县高桥区副区长,丹徒县人民政府人事科副科长、民政科长、人武部长、工会主席。1953年3月赴上海,入中共中央华东局党校学习1年。1954年4月任中共镇江地委金坛工作组组长,同年7月至1956年12月任中共金坛县委委员、金坛县副县长。1956年4月起任中共金坛县委副书记,同年8月至1957年10月兼任中共金坛县政法口党组书记。1959年11月在反右倾运动中被错误地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工级级别降一级处分。1960年8月下放至县畜牧场劳动。1961年1月任金坛县畜牧场党总支书记兼场长。1962年4月甄别平反后调任镇江专员公署水利机电处副处长。1963年5月任武进县副县长,1965年1月起任中共武进县委副书记、副县长。1971年10月起负责镇江地区外贸冷库建设工作,任工程指挥。1974年10月起任中共丹徒县委副书记。1978年8月起负责镇江地区茅东山河工程规划工作。1979年5月任镇江地区行政公署农业办公室副主任,1980年任该单位党组副书记。1982年12月离休后定居常州,享受地市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