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琳(1916~1980) 原名林钧芳,山东省文登县天福山乡庞家河人。1934~1936年在文登乡师读书期间, 受到马列主义思想的影响,向往革命。1937年3~11月,先后于县立第四小学和威海卫白马小学任教。同年12月,在他的家乡爆发了中共领导的天福山起义,给他以巨大鼓舞,毅然投身革命。在艰苦的环境中,在天福山区委做群众工作。翌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4月参加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任指导员。当年9~11月参加胶东区党委训练班之后, 先后任中共文登县委组织部干事、县委委员兼民运部长、平度县委书记。1942年9月至1944年5月在胶东区党委党校整风期间, 学习延安整风文件,受到马克思主义教育。当年6月至1948年10月,一直任文登县委书记,后任文登地委委员兼民运队长。10年间,他深入敌后,开辟新区,发展人民武装,发展中共组织,带领根据地干部群众,减租减息,土改复查,生产救灾,支援前线,同日伪军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了长期英勇的斗争,为党和人民立下了功劳。全国解放后,先后担任中共山东分局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济南、平度宣传部副部长。他坚持党的领导,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为抗美援朝和恢复国民经济,作出了贡献。 1954年5月,响应党的号召,去东北工作,先后任东北煤矿第二共建局副局长、 代理局长和黑龙江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不管在3年经济困难时期,还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肆虐时期,他都坚持党的路线,刚正不阿,犯颜直言。“文化大革命”期间,长期被揪斗,蹲“牛棚”,身心受到摧残,致重病不愈而逝。1979年1月24日,中共黑龙江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党组再次做出“关于林琳同志的平反决定”,为他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