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景生同志简介:

梅景生,原名林维诚,曾用名林景。1914年出生于韩店镇黄里村一个较富裕的农民家庭。1925年入本村小学读书。1931年到周村“同兴瑞”机房当店员。1935年回家在本区上高小,1937年毕业后被本村小学聘为教员。1938年2月参加抗日队伍,在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第三支队七团一营任文书,同年10月加人中 国共产党。1939年1月,先后任三连指导员、团政治处组织干事。6月,跟随部队参加了刘家井战斗,不幸负伤。在家养病期间,参加了地方党组织的活动,协助建立了村党支部。翌年,任中共邹平县第四区区委宣传委员、区委书记。同年11月,在参加县委召开的区委书记联席会议回来的路上,不幸被捕,遭到日军严刑拷打,坚贞不屈,保住了党的机密,后经组织营救出狱。出狱后,积极为党工作,先后担任中共邹平县委常务委员、社会部部长、清西专署公安局侦察科科长、邹平县公安局局长、渤海区党委战地工作团支部书记、政治指导员、中共齐东县委委员、社会部长、公安局长等领导职务。除奸反特,清匪反霸,扩大根据地,保卫民主政权,配合主力部队作战,保卫土地改革,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1948年2月,调华东局建大学校学习,任第五支部委员、小组长。同年8月,结业后任中共淄川县委委员、公安局局长。1950年11月任淄博专区公安处副处长。1952年7月,调广东省工作,先后任中共佛山市委委员、市公安局长、中共粤中区党委委员、粤中行署公安局副局长、中共肇庆地委副书记兼公安处长、中共江门副书记、中共肇庆地委副书记兼公安处长、中共江门地委副书记、中共肇庆地委书记兼专署专员、中共肇庆地委第一副书记等职。梅景生性格暴烈,工作上大胆泼辣,认真负责,要求部门领导一定要对本单位情况了如指掌,不准拿着笔记本汇报工作,不准对工作不负责任。一次他出发带回一袋芒果,安排地委秘书长分给大家吃,要求收回果核,准备种到地委大院的荒地里。由于秘书长疏忽把事忘了,他气得“骂”了起来,最后还是把自己保留的两只果核,培植了两株芒果树,至今还栽在地委大院的门口。身居高职,对自己要求严格,不搞特殊,七,上街从不坐专车。1960年,生活困难时期,机关精减人员,带头把自己的老父亲羞回家乡。家中子女多,从不准许家属向虱家要补助。一次,地委安排一批地级领导干部去七星岩风景区疗养,地委书记为照顾他,安排他妻子随同前往,他知道后,硬是把妻子劝了回去。去越南访问时,做衣服借了单位的钱,临终前他还向家属交待一定要归还。由于长期繁重的工作,积劳成疾,1964年3月16日在广州病故。 1942邹平县公安局长,1948年淄川县公安局局长。1962年9月,梅景生任广东省肇庆专署专员。 梅景生 梅景生,原名林维诚,曾用名林景。1914年出生于韩店镇黄 里村一个较富裕的农民家庭。1925年人车村小学读书。1931年 到周村“同兴瑞”机房当店员。1935年回家在本区上高小.1937年 毕业后被本村小学聘为教员。l938年2月参加抗日队伍,在八路 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第三支队七团一营任文书,同年10月加人中 国共产党。1939年1月,先后任三连指导员、团政治处组织干事。 6月,跟随部队参加了刘家井战斗,不幸负伤。在家养病期间,参 加了地方党组织的活动,协助建立了村党支部。翌年,任中共邹平 县第四区区委宣传委员、区委书记。同年II月,在参加县委召开 的区委书记联席会议回来的路上,不幸被捕,遭到日军严刑拷打, 坚贞不屈,保住了党的机密,后经组织营救出狱。出狱后,积极为 党工作,先后担任中共邹平县委常务委员、社会部部长、清西专署 公安局侦察科科长、邹平县公安局局长、渤海区党委战地工作团支 部书记、政治指导员、中共齐东县委委员、社会部长、公安局长等领 导职务。锄奸反特,清匪厦霸,扩大根据地,保卫民主政权,配合主 力部队作战,保卫土地改革,做出r突出的贡献。 1948年2月,调华东局建大学校学习,任第五支部委员、小组 长。同年8月,结业后任中共淄川县委委员、公安局局长。1950 年L¨I月任淄博专区公安处副处长。1952年7月,凋广东省工作, 先后任中共佛山市委委员、市公安局长、中共粤中区党委委员、粤 中行署公安局副局长、中共肇庆地委副书记兼公安处长、中共江门 地委副书记、中共肇庆地委书记兼专署专员、中共肇庆地委第一副 书记等职。 梅景生性格暴烈,工作上大胆泼辣,认真负责,要求部门领导 一定要对奉单位情况了如指掌,不准拿着笔记本汇报工作,不准对 工作不负责任。一移(他出发带回一袋芒果,安排地委秘书长分给 大家吃,要求收回果核,准各种到地委大院的荒地里。由于秘书长 疏忽把事忘r,他气得“骂”了起来,最后还是把自己保留的两只 果拔,培植了两株芒果树,至今还栽在地委大院的门口。身居高 职,对自己要求严格,不搞特殊化,上街从不坐专车。1960年,生 括困难时期,机关精减人员,带头把自己的老父亲送回家乡。家中 子女多,从不准许家属向国家要补助。一状,地委安排一批地级领 导干部去七星岩风景区疗养,地委书记为照顾他,安排他妻子随同 前往,他知道后,硬是把妻子劝了回去。去越南访问时,做衣服借 了单位的钱,临终前他还向家属交待一定要归还。由于长期繁重 的工作,积劳成疾,1964年3月16日在广州病故 梅景生(1914—1964.03) 原名林维诚,曾用名林景,山东省邹平县黄里村人,高小文化,1938年10月加人中国共产党。1937年7月参加工作被本村小学聘为教员。1938年2月参加抗日队伍,在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第三支队七团一营任文书。1939年1月先后任三连指导员、团政治处组织干事。1940年先后任邹平县第四区区委宣传委员、区委书记、县委常务委员、社会部部长、清西专署公安局侦察科科长。1942年12月任邹平县公安局局长。1945年9月任齐东县公安局局长。1948年8月任淄川县公安局局长,12月入华东建设大学学习。1950年5月任淄博专署公安处副处长,12月任淄博特区公安局淄博市公安局局长。1952年7月南下,支援新区建设。先后任中共佛山市委委员、市公安局长、中共粤中区党委委员、粤中行署公安局副局长、中共肇庆地委副书记兼公安处长、中共江门副书记、中共肇庆地委副书记兼公安处长、中共江门地委副书记、中共肇庆地委书记兼专署专员、中共肇庆地委第一副书记等职。1964年3月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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