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川野,男,汉族,1921年7月出生,山东省荣成市夏庄镇石硼阎家村人。1938年8月任农村小学教员,后参加抗战文化供应社工作。1939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1940年2月参加胶东地区东海“二次起义”,任二大队三中队副分队长,3月任荣成县大队秘书,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荣成县大队二中队支部书记,三中队政治指导员,东海独立团三营七连政治指导员。1941年3月任东海军分区特务一连政治指导员。1944年4月任独立团1营副教导员。1945年6月入胶东军区教导二团学习。1945年8月任山东军区警备第4旅7团1营教导员。1946年6月任6师7团政治处副主任。1947年2月任华野九纵26师76团参谋长。1948年6月任76团副团长兼参谋长。1949年6月任27军80师239团团长。1950年2月任第27军79师235团团长,5月任238团团长。1953年2月任步兵第81师副参谋长。1954年7月任步兵79师第一副师长兼参谋长。1955年3月入南京军事学院基本系、高级系学习。1958年11月任第81师副师长。1959年6月任27军司令部副参谋长。1963年3月任步兵81师师长。1964年6月任步兵80师师长。1967年7月任27军司令部参谋长。1969年3月任副军长。文化大革命期间“三支两军”,兼任无锡警备区司令员、政委,江苏省革委会副主任。1970年4月至1983年3月任27军军长。1984年6月任石家庄高级陆军学校正军职顾问。党内担任支部书记、营分支书记,团总支书记,师党委书记、第二书记,军党委第二书记、书记,北京军区党委委员。1955年被授予上校军衔。荣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三级国旗勋章。1988年7月荣获独立功勋荣誉章。是中共第十、十一大代表。1987年5月离职休养。于2005年3月2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