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2004)山东省临淄区孙娄镇东杨庄人。一九三七年参加八路军, 1937年“七•七”事变后,石潇江与石一宸密商组织游击队参加抗战。石潇江是石一宸的堂叔,是1927年的老党员,长期坐监狱,释放政治犯时才出狱。他俩于1937年年底前,已经发展游击队员近百人,被编为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五军第十二中队。石一宸任队长,石潇江任政治指导员。这段时间,该部曾袭击辛店车站,歼灭了日伪军组织的临淄县维持会,在胶济铁路西段湖田附近和张博支线炸毁日军两列运兵火车,日军死伤80余人。开创了用废弃的迫击炮和炸药炸毁日军火车的先例。一九三九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任山东纵队第三支队连长,第四支队独立大队副营长,第九支队第一团参谋主任,山东滨海军区司令部作战科科长,教导团参谋主任。解放战争时期,任山东滨海军区第三军分区参谋主任,警备十旅参谋主任,华东野战军第三纵队八师参谋处长,二十三团团长,第三野战军二十二军六十六师参谋长,副师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华东军区司令部作战处处长,福州军区副参谋长兼作战处处长,参谋长,副司令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顾问。一九六四年晋升为少将军衔。是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