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涵同志简介:

出生于福建省上杭县。1928年,参加农民暴动,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转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陈海涵同志在长期革命生涯中,善于运用毛泽东军事思想指挥部队作战和建设,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积极完成各项任务。他经常深入部队调查研究,注重部队的全面建设;他联系群众,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生活俭朴;他坚决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表现了一个共产党人应有的觉悟和高风亮节。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二军第三十四师一○二团连长兼政治指导员,师政治部宣传队中队长。1934年进入红军大学第三期学习,后任军委炮兵营政治委员,红三军团第四师十二团营长兼政治教导员,第十团政治处主任,红一军团第四师十团政治委员。参加了长征。1937年进入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期学习。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队长,副大队长,晋察冀军区特务团政治委员,第一团政治委员,第五军分区参谋长。 1944年进入延安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后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教导第二旅副参谋长、参谋长。参加了百团大战。 解放战争时期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教导旅参谋长,西北野战军第六纵队教导旅旅长,纵队副参谋长,纵队参谋长,第一野战军六军参谋长。参加了延安保卫战和兰州战役等。 新中国成立后任西北军区空军参谋长,1952年进入解放军南京军事学院高级速成系学习,后任军事学院高级速成系班主任、系主任,桂林步兵学校校长,广州军区副参谋长、副司令员、顾问。军事学院高级速成系主任,桂林步兵学校校长,广州军区副参谋长,副司令员,顾问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义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55年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88年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纪念文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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