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同志简介:

黎明(1926~1996)原名王吉林,山东省乳山县崖子镇北炉上村人。早年当过学徒,务过农,任过小学教师、 校长。1938年5月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积极从事抗日活动。194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8月,在山东军区胶东东海区干部学校学习结业后入伍,先后任胶东军区四旅政治部宣传队队员、山东军区二十六师政治部《火线报》记者、第三野战军第九纵队政治部《胜利报》社记者和采通主任、新华支社编辑主任、新华社三野总分社记者。此期间,参加过平掖保卫战和白马关、孟良崮、济南、淮海及解放上海等数十次大小战役,曾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在战斗中既参与抢救伤员, 又担负战场鼓动和新闻报道工作。1948年3月在胶河、周村战斗中,他只身一人攻入敌人地堡,俘敌11人,缴机枪1挺、步枪7支。在淮海战役中,他被敌人猛烈的炮火震坏了脑膜。在战争岁月里,写了不少通讯、特写、散文,如《白马关前挫“金刚”》《智勇协奏曲》《揭开决战胜利的序幕》等。每次火线采访,都与突击队在一起,亲历战斗全过程,蜚声全国的通讯报道《十人桥》,就曾被指战员誉为“淮海大战的第一发信号弹”,受到新华总社的通报嘉奖。1949年9月1日,九兵团的《长江报》发表了《是记者也是战斗员》的文章,同一天南京《新华日报》也发表了新华社三野总分社《在战斗中学习报道战斗,在工作中学习报道工作--记模范前线记者黎明同志》的文章, 称赞他是“一个真正的勇敢的战斗员和政治工作者”。1952年6月调总政宣传部工作,先后任新闻处编辑、《星火燎原》编辑部编辑,参与编辑出版了《志愿军英雄传》(三集)《星火燎原》(十集),其中《志愿军英雄传》的第一篇文章《黄继光》应人民出版社和少年儿童出版社之约,由他改写成长篇传记小说《祖国的儿子黄继光》和儿童读物《黄继光》,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1974年到八一电影制片厂接受了创作讴歌红军长征电影剧本的任务。为写好剧本,他历尽艰辛,用了两年的时间两次重走红军长征路,考察当年的战场,与其他同志合作,先后写出了电影文学剧本《四渡赤水》《历史的选择》和《会师陕北》。1978年任政治部文化部电影处处长后,主持召开了全军电影宣传工作经验交流会,为加强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解决边、海防及分散执勤部队看电影的问题,改善部队看电影的条件,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1983年,《四渡赤水》由八一电影制片厂拍成电影,并入选总政治部文化部百部优秀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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