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尚(1925~1966)山东省乳山县南黄镇陈家屯村人。出身农民家庭,1940年任村青救会会长,翌年任村武委会会长。1945年5月参加八路军,194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于东海独立团、胶东军区十五团、辽东军区直属二支队、四纵队二十九团作侦察工作。8月,在四纵队二十九团九十二炮连历任班长、副排长、排长、副指导员等职。先后参加了沙岭子战斗、鞍海战斗、新开岭战斗、保临江战斗、兴城战斗、张家口战斗及湘南战斗,共立大功3次,小功5次。1952年6月进四十一军速成中学学习,1954年4月重回三六二团任指导员。1957年5月到一二一师防化营任副教导员。1958年后,历任一二一师水上大队管理科政治协理员。在部队任职期间,处处严于律己。部队放电影或观看文艺节目,他从不带家属和孩子,而是和战士们坐在一起。国民经济三年困难时期,他把自己节俭下来的钱和粮票寄到生活困难的战士家中。1963年转业至广州海运管理局任船舶大队政委,本来分配在大船上任职,但因小船条件低劣,个别转业干部不愿前往,他主动请求组织与之对换。为了使船员安心于海运事业,每次出航前,他都挨门逐户了解情况,想方设法帮助船员解决实际困难。出航时间稍长,又叮咛妻子经常到船员家中,慰问船员家属。1966年8月29日,接受了援越抗美的运输任务,船经北部湾海面时突遭美军飞机轰炸,船体严重受伤,在危急时刻,他先想到其他船员的安全,把仅剩的几件救生衣让给船员,自己仍继续指挥作战,直到最后船只沉没,不幸以身殉职。是年1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为陈永尚追记一等功。1967年5月,越南政府授其一级抗战勋章和“团结战胜美帝证章”。翌年10月被广州海运管理局评为“海运功臣”,并授予金质奖章1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