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陈贺龙,江西省弋阳县中畈乡荃田源村人,1909年1月13日出生(农历1908年12月22日)。193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革命时期, 1926年11月,方志敏和中共弋阳县支部领导农民在漆工镇举行暴动,陈云龙同志参加了暴动并加入了暴动后成立的农民自卫军,开始了武装斗争的身涯。土地革命初期,陈云龙同志参加了1927年12月由方志敏领导的弋阳、横峰地区武装起义(弋横暴动),武装起义胜利后,成立了土地革命军,陈云龙同志任通讯员。1928年5月,土地革命军改名为工农革命军第二军第二师第十四团一营一连,陈云龙同志任副排长。1929年4月,部队改编为江西红军独立团,陈云龙同志任排长,参加了赣东北红区的一至四次反“围剿”战斗,作战勇敢。1930年8月,赣东北红军整编,正式成立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军,陈云龙同志任连长。参加了第一至第五次反“围剿”战斗,陈云龙同志在战斗中英勇顽强,多次负伤。中央红军长征时,陈云龙同志因伤被留在根据地,在闽西坚持三年游击战争,曾担任中队长、大队长等职务。 西安事变后,国共合作抗日,中国共产党在江南的各支游击队合编为新四军,陈云龙同志在新四军军部任侦察参谋。自1940年起,陈云龙同志蒙冤受屈五年,险被误杀,从此将名字由陈贺龙改为陈云龙。但他对党和人民的革命事业忠贞不渝,随部队转战长江南北、华中地区,与敌人面对面的厮杀,多次负伤,浴血奋战。 解放战争时期,陈云龙同志先后担任警卫大队长、团参谋长、旅参谋长,英勇善战,屡建战功,在关键时刻多次身先士卒,率领部队冲锋陷阵。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建立了不朽功勋。建国后,陈云龙同志先后担任第十三步校教育长,27军副军长,南京军区后勤部运输部部长。1955年,陈云龙同志被授予大校军衔,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