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县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几十年来,他出生入死、英勇顽强,多次打入敌人内部,为党传递、搜集情报。从临沂城撤出后,长期在公安机关从事公安侦查工作抓特务、反敌特、除汉奸,为临沂的解放事业做出了贡献。新中国成立后,范洪俊先后担任山东省公安厅刑警大队大队长,济南市公安局十一分局副局长等职务。一九五六年调到东北抚顺,担任抚顺国际战犯高级战犯监狱负责人。1958年,在原苏联的援助下,在抚顺成立中国最大的铝厂,简称301厂,范洪俊先是担任筹建处负责人,投产后任负责安全的副厂长。几年后,国家又在贵州建设第二个厂,即302厂,他被调到贵州302厂担任第一副厂长,仍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范洪俊受到迫害。被打成“大特务”反革命,三天两头接受批斗,数次被关押。文革结束后,范洪俊获得平反。之后他谢绝到北京冶金部任职的照顾,来到刚成立不久的河南三门峡铝厂担任厂长兼党委书记。从此他就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这个新兴建的大型企业上。直到九十年代初离休。(根据临沂在线陈洪涛采访撰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