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宣泰(1912年——1998)江西吉安县人。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9年加入少年先锋队,1931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吉安县独立营宣传员,独立团文书、书记,湘赣苏区警卫团干事、参谋,红十八师保卫局秘书,红六军团保卫局政治检查员、总务科长,干部教导团政治连排长,红十七师五十一团连指导员。参加了吉安西区“四九暴动”、攻打吉安战斗、湘赣苏区和湘鄂川黔苏区反“围剿”及红六军团西征、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零师三五九旅七一七团二营连指导员、营教导员,团政治处教育股长、政治处副主任、主任,团副政委。参加了忻口、收复晋西北七城等战役,晋察冀、晋西北抗日根据地反“扫荡”作战。1938年春在三井战斗中率一个排缴获一二零师对日作战的首门日军山炮;11月在明铺战斗中腿骨受伤,经白求恩医生手术得以保全双腿。1939年后随部回防陕甘宁边区,入延安马列学院学习并参加了延安整风、南泥湾大生产运动。1945年参加八路军南下第二支队南下及转赴东北行动。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人民自治军三五九旅七一七团政委,东北民主联军独立一师政治部主任,东北野战军第十纵队二十八师政治部副主任,东北军区政治部政训处长,辽东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参加了哈尔滨及密山地区剿匪战斗和保卫四平、三下江南、四保临江、辽沈等战役。新中国成立后,任东北军区空军政治部副主任兼组织部长,中朝人民空军联合司令部干部管理部副部长,华北军区空军干部部副部长,北京军区空军政治部副主任等职。 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荣获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享受副兵团职待遇。